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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2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21 16:41:16     阅读:

  为加强北流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赴广西医科大学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2025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或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根据国卫办科发〔2021〕18号,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进行设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南宁-校本部露天运动场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8:00-29日18:00。

  报名办法:考生通过邮箱rskjg6220899@163.com提交《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打印一式两份留存。

  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粘贴1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使用翻拍照片),浅色背景(白底或蓝底),头像居中。

  2.现场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日(星期日)9:00-12: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南宁-校本部露天运动场。

  报名办法: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下载《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提交一式两份留存并提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本人所具备的条件要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才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者在网上报名的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视为报名成功。

  4.应聘者须仔细阅读附件3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如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核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报考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核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方式为网上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在网上报名的在网上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初审结果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邮箱方式反馈给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由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其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原则上现场予以反馈)给应聘人员。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扫码进入招聘专用微信群,通过链接填写有关信息提交,并按照招聘群的通知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报名,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岗位的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岗位的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6.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验讫后留复印件;

  7.如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八、笔试

  (一)确定笔试人选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四)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同时在招聘会场地张贴或招聘群公布。

  九、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成绩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招聘会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方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在招聘会场地张贴或在招聘群公布面试成绩。

  十、签约

  (一)确定签约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如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二)签约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签约。

  十一、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已与招聘单位签约了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广西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人员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北流市同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五、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2089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0775-622258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电子邮箱:rskjg6220899@163.com

  十七、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赴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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