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老年教育方针政策,具备良好师德,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自觉服从中心管理。
(二)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耐心、有亲和力,具有驾驭老年课堂的能力。恪守教师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特殊专业除外),对于有特殊技艺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可适当放宽要求,确保有稳定的授课时间。
(三)有专业文凭或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初审、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
招聘专业
专业不限,适合老年人学习即可
四
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外聘兼职教师待遇标准发放。按上午、下午授课,每次课以1小时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为计费单位(专业不同课酬不同,有意向者可详询)。
五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全年招聘(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南宁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应聘教师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lnrhdzx@126.com。
(二)初审和面试
1.初审:中心教学活动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纳入兼职教师人才资源库。
2.面试: 中心教学活动部根据各专业教学岗位需求,从师资库中筛选、推荐候选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教师授课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合格者予以设课,试用期为一个学期。如果教师存在教学质量问题或违规违纪的情况,可在任何时间终止临时聘用关系。
联系人:教学活动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