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
(二)具备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健康身体条件,仪容仪表端正大方。
(三)学历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四)年龄原则上要求18—35周岁。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和口语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熟悉现代办公软件运用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者填写好《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职称证等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发到邮箱(lbszgw@126.com)。
实地报名:报名者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到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西后楼八楼840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届时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谈
采取面谈方式了解应聘者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谈结束后,召开工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四)体检
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谈成绩较好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公示
应聘者体检结果为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将名单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1年1签,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276989,传真:0772-4278082。
附件: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