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及以下(1969年3月21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女性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21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五)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人数,详见《2025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六)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
8.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违反师德师风接受过处分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处罚处分、在编情况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
二、引进人才流程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至4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中联系电话栏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2025年贵港市引进民办普通高校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科研教学成果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名材料需将扫描件压缩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岗位代码+姓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等发送至报名邮箱:gxgyxy2018@163.com。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上不一致的岗位。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所学专业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至4月3日18:00
(三)面谈
1.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对于达不到1:3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开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面谈环节,进入面谈应聘人员名单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贵港市教育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谈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面谈时间: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
3.面谈地点:广西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广西贵港工业学院(暂名)。
4.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应聘的相关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到面谈地点进行面谈。面谈包括试讲和考官提问,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考官提问及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应聘人员在面谈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等个人信息及家庭私人情况透漏给考官。试讲的教材使用高等学校国家统编教材。
5.面谈结果当天公布,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谈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中“教学过程及方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人选。面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6.面谈结束后,在考点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并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由贵港市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应聘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访谈、函调、核查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无符合人选,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贵港市教育局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贵港市教育局申请核增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事业编制,并将相关拟聘材料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三方协议,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受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空缺岗位可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三、引进人员管理
(一)性质
引进人员为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在编工作人员,按贵港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管理。
(二)待遇
按照贵港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不低于贵港市公办学校同类人员标准(详情咨询工作电话:0775-4267723,梁老师、韦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经认定符合贵港市有关人才条件的,还可以享受我市有关人才的待遇。
(三)工作安排
1.引进人员按贵港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进行管理,由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到广西贵港工业学院(暂名)(目前正处申报期)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贵港市民办教育指导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服务期为三年。
2.安排到广西贵港工业学院(暂名)工作的,学院申报期满或三年服务期满,引进人员可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安排到广西贵港工业学院(暂名)工作或按照有关程序调配到市内公办学校工作,待遇按同级教师待遇执行。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贵港市教育局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超过期限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三)报到后一个月内需要提供原单位(如有)的离职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在招录各个环节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5-4267723 梁老师、韦老师
0775-4573877 林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775-4560560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5-4573758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贵港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