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体能测评前,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地点:梧州市中恒体育馆(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号),市内可乘坐24路、30路公交车到中恒体育场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的文件精神,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 13″1 |
≤ 13″4 |
1000米跑 |
≤ 4′25″ |
≤ 4′35″ |
纵跳摸高 |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 14″1 |
≤ 14″4 |
800米跑 |
≤ 4′20″ |
≤ 4′30″ |
纵跳摸高 |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确定自身身体状况能适应参加剧烈运动前提下参加体能测评,并在现场签署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9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梧州市中恒体育馆内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应试人员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更换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不可穿钉鞋,包括胶钉鞋)。梧州市中恒体育馆内不设停车位置,建议考生尽量不要驾车前往。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待体能测评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附件1:梧州市法院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名单.xlsx
附件2:梧州中恒体育馆方位图(2025年).pdf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