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考贺州市人民警察职位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由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罗滨等89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前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须知详见附件2)
(二)地点: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x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其中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紧缺职位),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体能测评所需的场地环境和器材,结合测评地点的实际情况设置。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联系电话:贺州市公务员局:0774-5129022;
贺州市公务员局 贺州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