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腾飞同志(附件)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9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3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政府7号门1318号市委党史研究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713135、0771—5509012
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9月7日
附件: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
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
科员010073001001 |
黄腾飞 |
男 |
汉族 |
15101161812 |
吉林大学 |
141.4 |
83 |
2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