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何小英等124名同志(附件1)为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横县公安局狱医等9个职位共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10名(附件2)。南宁市横县财政局会计员、南宁市横县横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员二等一共3个职位3名考生仍在体检考察阶段暂缓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社局公考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10月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212,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附件:
1、(点击下载)南宁市横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点击下载)南宁市横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