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陈文英、张金燕2名同志(附件)为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悦宾路1号0724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30日—10月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0724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南宁市青秀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 ||||||||||||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职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青秀区城管局 |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 科员五010081001005 | 张金燕 | 女 | 壮族 | 15101280911 | 广西贵港市庆丰镇大平小学 | 117.2 | 68.6 | 3 | 188.8 |
2 |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 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 科员010081001001 | 陈文英 | 女 | 汉族 | 15101092317 | 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新圩村 | 127.8 | 73.2 | 0 | 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