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
(一)公考序列:选调16人。
(二)事业单位序列:选调19人。
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自身形象和社会公论较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大专及以上),且所学专业符合报考选调岗位专业要求;
4、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干部(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
5、身体状况良好;
6、各选调岗位其他具体要求(年龄条件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如30周岁及以下者为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者,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个考生必须按照自己的相应身份类别选择公考或事业岗位,只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7日到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山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科(805室)(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政府内)。
报名前,请考生下载填写《南昌市青山湖区公考选调报名表》、《南昌市青山湖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后附件)。
报名时,由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公考登记表》复印件、事业身份相应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和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
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职位的开考比例或者对职位数作相应减少。如有未能开考的岗位,可允许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志愿。
(一)面试安排
1、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际操作水平。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 初定2014年11月29日。
3、面试地点:另行确定。
(二)笔试安排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参加笔试,如遇个人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1、笔试内容:每类岗位均只设一个考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选调岗位相关的业务政策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初定2014年12月6日。
3、笔试地点:另行确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青山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体检通过人员作为差额考察的人选。考察工作参照《江西省国考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缺额,则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录用
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选调人选,确定的选调名单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政务站(http://www.ncqsh.gov.cn/zw/)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名单。试用一个月后报经区委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定连续工作三年的服务协议,法检两院岗位要求需签订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七、有关事项
选调过程中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青山湖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88108170、88102312(传真)。监督电话:0791-12380-11,0791-88112397。
公开选调期间笔试、面试成绩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请关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政务站(http://www.ncqsh.gov.cn/zw/)。
附:1、《选调岗位表》
2、《南昌市青山湖区公考选调报名表》
3、《南昌市青山湖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