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警总队隶属中国海警局(China Coast Guard),管辖北部湾15000多平方公里海域,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域治安秩序的职责;负责海上重要目标的安全警卫,参与海上抢险救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服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在国家全面实施“海洋强国”的战略指引下,广西海警总队全体官兵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中越北部湾海上边界线巡逻监管、南海维权、护航保障及东盟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海上执勤安保工作任务,为维护北部湾海域安全稳定和服务驻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广西海警总队的蓬勃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队伍,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祖国海警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海警部队的行列中来,在新时期、新机遇、新起点、新高度的海警事业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一、接收范围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6年6月毕业)。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1.接收计划
2016年,广西海警总队计划接收40名应届毕业生。其中,法学2人,汉语言文学1人,英语1人,越南语2人,广播电视新闻学1人,运动训练2人,应用心理学1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人,土木工程2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1人,船舶与海洋工程1人,临床医学2人,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1人,会计学2人,公安专业10人,舰艇专业9人。
2.优先专业
根据中国海警职责任务需求,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接收的专业主要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外语(英语、越南语)、法学(海洋法、国际法)。
3.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
①取得两个学位、且有一个专业对口或相近的毕业生。
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省部属重点院校优势学科的毕业生。
③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④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⑤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4.以下院校毕业生不予接收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科除外)、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⑤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院校公派的外语类专业交换生除外);
⑥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⑦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⑧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⑨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并应征入伍,2015年9月退出现役的也视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医学类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为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
5.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公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三、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如下:
1.个人报名。只受理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15年12月5日24时止,符合接收条件并有意入警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http://www.chinahjzs.cn/),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注册报名。请各相关院校管理人员登陆该网站完善招生系统内本院校及专业毕业生数量等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本院校代码(教育部批准),密码与我总队联系取得。由于报名系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请各考生提前扫描备份后,将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于12月5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或送达我总队干部部门:
①诚信保证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如本人服从跨省调剂,需要在诚信保证书中注明;联系电话填写2个以上本人或者亲属的号码);
②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
③本人近期1寸、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各6张(背面用铅笔清晰填写毕业院校及姓名);
④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⑤学生证清晰复印件;
⑥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简称录检表)复印件;
⑦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
⑧学籍证明;
⑨各类获奖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⑩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开具的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
以上属复印件的均要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
考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逐一比照本人条件,符合接收条件的,按照要求事先备齐相关材料,然后在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前,请先与拟报考单位电话咨询接收专业、接收学历等情况,防止错报。
由于中国海警履行海上维权和综合执法任务,2016年度重点补充基层一线舰船岗位,接收对象以男生为主。女生报名前,请先与拟报考单位电话咨询是否有所学专业接收计划,避免影响本人就业。
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以上海警单位(分局、总队)或同时报考其他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等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资格审查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未通过者,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进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等。
4.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警动机、言行举止、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素质等。
5.身体检查。到我总队指定的南宁市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规定的体检项目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6.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8分30秒内、女生800米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7.心理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气质、价值观和意志品质等方面进行检测。每人只测试一次,除技术原因外不予重测。
以上3—7项将于2016年1月下旬进行。
8.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走访接收对象所在院系及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对象五个方面的情况:①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②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③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④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⑤本人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等。
9.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接收对象,由接收单位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并草签接收协议,经公安部组织审档合格后,填写《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审批报告表》。在此期间,本科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并有意继续入学深造的不予接收。
10.注意事项。接收大学生入警工作相关动态将适时在广西海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关注。郑重声明:报名入警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以此为名实施的各种诈骗行为。
四、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后,将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
1.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主要进行入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军事技能训练、部队建设常识以及舰船基础知识、海上执法执勤等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分配到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钦州、北海市的海警部队工作。
2.岗位任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主要进行基层岗位适应性训练,突出实践教学、实际操作,培养第一任职能力。
3.当兵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旨在帮助入警大学生熟悉基层情况,深化感性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五、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岗前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6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大专生定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考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因部队建设需要并经组织安排外,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六、筛选淘汰
接收入警大学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1.复审复查淘汰。接收对象应按接收协议约定时间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对其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和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不符合相关条件、违反接收协议约定的退回毕业高校。
2.岗前培训淘汰。承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培训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军事业务训练、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不适合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3.锻炼期间淘汰。当兵锻炼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不适合在海警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按照《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政联字〔2005〕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取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规定收缴违约金后,报请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1号广西海警总队213室
联系电话:0771-2706232(陈警官)
邮编:530028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