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苍梧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和2名聘用制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听打);
7、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毕业或从事书记员工作三年以上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聘用制协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性别要求为男性;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汽车驾驶B证以上驾驶资质;
7、法律专业毕业或退伍军人,安全行驶五万公里以上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协警的另需带上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截止至12月1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21号苍梧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资格审查:本院于2015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于12月30日前在苍梧县人民法院官方网公示。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公示。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74-2682949
四、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取书记员、协警分别考试。书记员设法律知识、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及面试。速录考试形式为听打,主要侧重于对庭审实务记录能力的考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聘用制协警设法律知识、汽车驾驶安全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70%、30%。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最终人选,组织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转由我院长期聘用。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协警薪资标准为1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4日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