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处招聘后勤服务人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审查,确定唐彩燕等47名考生为面试人员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于2016年1月21日上午7:40~8:10在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办公楼进行(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本;
4.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8:40。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10--8: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面试方式及成绩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六)面试不收取费用。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772-4298079
来宾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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