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 人才紧缺职位公考(人民警察)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区公安机关法医、排爆人才紧缺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考局决定,组织实施广西2016年考试录用人才紧缺职位公考(人民警察)工作。全区公安机关共计划招录紧缺职位公考(人民警察)93名,其中,法医职位82名、排爆职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至1998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排爆职位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除外)。
8.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必须是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上述院校2014届、2015届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专业条件为: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
9.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从事排雷、排爆工作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10.具备自治区公考局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考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公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才紧缺职位公考(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对职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sbm.gxpta.com.cn/2015/webregister/index.aspx)“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只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法医”或“排爆”职位报名即可,最终录用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