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6年2月15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同时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sytljgjrsc@163.com,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24-62091927进行确认。
届时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对随意放弃面试或不提供书面声明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4日上午9点持以下材料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417房间接受资格复审。
1. 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 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 公考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各时段要相互接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5.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简历情况(写明每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从事工作内容),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6. 证明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备注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等材料,以及符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注明出具证明党组织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招录单位留存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沈阳北站附近,辽宁省总工会后侧)。
复审时请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三、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共安排两场。
面试时间:2015年2月25日上午09:00(第一场);
2015年2月25日下午13:30(第二场)。
面试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参加第一场的考生须于当日08:30前进入候考室,参加第二场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进入候考室,考生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2. 报到时间:参加第一场的考生须于2月25日上午08:15报到,参加第二场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5日下午12:45报到。
报到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四楼休息大厅。
面试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3.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注意事项
1. 资格复审当天请考生带齐全部报考资格复审材料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后写明职位代码和姓名)。
2. 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备案。
3.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职位录用计划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被列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范围。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4. 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 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保重身体!
联系电话:024-62091927。
附件:
1.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
2.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公考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附件1: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
公考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
(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及代码 |
最低面试分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报到时间 |
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601391001) | 107.8 | 许 巍 | 391211832222 | 第一场: 2月25日上午9:00(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进入候考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第二场: 2月25日下午13:30(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进入候考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
第一场: 2月25日上午8:15。 第二场: 2月25日下午12:45。 (报到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四楼休息大厅。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
徐晓辉 | 391221150428 | ||||
王 超 | 391221391510 | ||||
运输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601391003) | 114.7 | 肖志民 | 391221390723 | ||
工程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601391004) | 115.5 | 韩玉玺 | 391221190906 | ||
张 平 | 391221741022 | ||||
潘铁佳 | 391223115315 | ||||
设备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601391005) | 107.3 | 康金伟 | 391221290621 |
附件2: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局×××(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因×××(简要注明放弃面试原因)等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正反面复印粘贴) |
2. 放弃面试声明书须传真至我局人事处并电话确认。
传真电话:024-62091937;确认电话:024-62091927。
3. 将放弃面试声明书原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我局人事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邮编:110013。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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