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日(周四)上午9: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与科技四路十字以东约100米路北,秦唐12栋10号楼西北能源监管局办公楼。
二、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及参加调剂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报考职位(代码)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最低面试成绩 | 备 注 |
行业监管处 工作人员 (0501375001) | 杜伟维 | 375165114925 | 2月25日上午 | 114.50 | |
焦健 | 375161172330 | 114.50 | |||
王斐 | 375151010307 | 114.50 | |||
刘嘉 | 375161172329 | 114.50 | |||
王青青 | 375161172402 | 114.50 |
1、面试确认。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furui@nea.gov.cn,并同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内容注明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并由本人亲笔签字声明放弃)。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5日8:30前进入候考室(设在办公楼一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日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报名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等以备资格复审。
四、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国考局有关规定,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比例按1:1确定。
如果出现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面试结束后可先返回所在地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及考察事宜随后电话通知。
六、联系方式:
西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电话:029-81008090,81008010
西北能源监管局
2016年2月3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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