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 时间 |
备注 |
电力安全监管处工作人员 (0601387001) |
110.1 | 张川 | 387214231506 | 2月25日下午 | |
陈树飞 | 387213084916 | 递补 | |||
白震宇 | 387223115312 | 递补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9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tangxin@nea.gov.cn,并同时电话确认0991-3631283。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考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9日前传真至0991-2918951或发送扫描件至tangxin@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4日下午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办综合处(1313室)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确有困难的,在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67号中核大厦B座13层新疆电监办会议室。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2月25日下午12:50时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5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6日上午进行,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991-3631283、13899996093(电话)
0991-291895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X人事司: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附件3
待业证明
××(单位)人事司:
×××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为:××××,其户籍在××××,现系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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