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调剂情况排序):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分数 | 面试 时间 |
914111201219 | 陈丛丛 | 办公厅 秘书一处 秘书岗 |
125.00 | 2月25日 上午9:00 |
914111493322 | 许学杰 | |||
914113021101 | 李 斐 | |||
914137341330 | 张文杰 | |||
914170020419 | 魏 玮 | |||
914111492927 | 王 闯 | 办公厅 秘书二处 计算机管理岗 |
111.40 | 2月25日 下午1:30 |
914111752525 | 钱希志 | |||
914111842219 | 徐庆岳 | |||
914112092818 | 韩鸣飞 | |||
914139081327 | 黄 河 | |||
914111842327 | 付雪青 | 办公厅 财务处 出纳岗 |
115.50 | 2月25日 下午1:30 |
914121050226 | 王沿棋 | |||
914137051101 | 李红彩 | |||
125111091626 | 陆 祎 | 124.90 (调剂) |
||
798139050818 | 邵 云 |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分数 | 面试 时间 |
914111200812 | 万晓光 | 组织部 党籍处 党籍管理岗 |
123.00 | 2月26日 上午9:00 |
914111640406 | 秦 英 | |||
914133312904 | 戴自特 | |||
914137721223 | 佟耀庭 | |||
914141010114 | 马成玉 | |||
914111540213 | 许 强 | 社会服务部 社会处 法律服务岗 |
120.60 | 2月26日 下午1:30 |
914111540327 | 王暖暖 | |||
914111573229 | 申恒梅 | |||
914137011317 | 杨 晨 | |||
914170040413 | 杨 琴 |
面试考生须携带《民革中央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确认通知》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已邮寄的可现场说明),于面试当天提前40分钟进入民革中央机关南楼三层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候考。
三、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原则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面试地址及联系方式
面试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皇城根南街84号民革中央机关北楼三层会议室
乘车路线:
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向北约10米,路东;
2、82路公交车妇产医院站下车,向南约20米,路东;
103、104、614、420、特11路公交车灯市西口站下车,向南第一个十字路口西拐,直行至下一个红绿灯后向南约20米,路东;
108、111路公交车灯市西口站下车,向西穿过第一个十字路口,直行至下一个红绿灯后向南约20米,路东。
联系电话:010-65239624 010-65221985
传 真:010-65221985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上午8:30和下午13:00开始进行入闱封闭管理,以上时间前未进入候考室的当期场次考生不得入场,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已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如随意放弃面试,招录机关可将其情况登记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3、考生须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4、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民革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6年2月19日
2016年2月19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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