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于1958年,1999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护士学校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学院(校)有护理学专业硕士、本科、高职和中职四个学历教育层次,是广西第一所能够培养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院校。本科护理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高职护理学专业是广西优质专业,中职护理学专业是广西示范性专业。学院(校)是广西培训医院护理骨干基地,是广西专业护士认证培训基地,是广西卫生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有区内先进的护理技能培训中心,有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0多个临床教学、实习基地。
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广西医科大学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6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网(http://www.gxmu.edu.cn)及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网(http://hlxy.gxmu.edu.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学历证、学位证)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3月11日(工作日时间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快递邮寄以投递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双拥路8号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办公室
快递报名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8号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学校办公室 苫老师收 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56047
六、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初步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资格初审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广西医科大学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及招聘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等造成报名或现场确认不成功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凡谎报或伪造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报名人员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通过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广西人才网、广西医科大学网及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网页。
2.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8号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办公室
3.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须按岗位需求对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以备复核。
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将不予以安排后续考试。
八、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的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三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针对招聘岗位需要,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专业技能考试根据应聘岗位确定考试内容,满分为100分,时间为每人15-25分钟(试讲和/或实践操作10-2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应聘专任教师岗,须进行试讲课和/或实践操作;应聘其他岗位,须进行公文写作、办公软件设备操作、计算机运用能力等实践考试。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6:4的比例计算百分制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广西医科大学网站、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网站公布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面试当天在广西医科大学网站、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考生缺考或经人社部门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考场满分值的70%以上,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十、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356047
监督电话:0771-5356870
十四、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负责解释。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2016年1月26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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