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政府法律顾问助理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及以上学历;
(五)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7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玉林市法制办秘书科(玉林城东办公大楼1b16室),联系电话:0775—2822217。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五)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面试
采取面试招聘办法。经现场报名,查阅个人相关资料,按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公示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考生经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三)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一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工资2500元,单位负责聘用期间单位代缴的五险,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玉林市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2月23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志公官网:http://www.zgoog.com
志公论坛:http://bbs.zgo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