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9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3.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广西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高级中学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2016年3月25日上午8:00时—12:00时,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⑵各类获奖证书;
⑶居民身份证;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联系电话:15878072356 0774—2663503、2671533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说课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3月25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以当时通知为准)。
2.优先遴选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优先;
⑵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⑶愿意到苍梧县工作,为苍梧县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七、其他事宜
苍梧中学各学科教师的招聘人员办理实名制入编手续,与现在编职工待遇一致。苍梧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录用办法参照桂编办[2015]85号)精神执行。即: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的人员,不办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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