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报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科)条件是如何设置的?
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有关专业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2.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4、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除此以外就是“未落实工作单位”。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6.报考人员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是否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历?
不可以。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8.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报考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考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11.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考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考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如何出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由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我区公考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日期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版出具。
13.什么是村(社区)“两委”成员?
依照《党章》成立的村党组织委员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城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建制村委会(居委会)委员统称为村(社区)“两委”成员。
14.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时,是否都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其他委员按职位计划中规定的招考年龄报考。如考生张三36岁,是村党支部书记,李四36岁,是村 “两委”的其他成员,现两人都报考一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则考生张三符合条件,李四不符合条件。
15.村(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定向职位。如桂平市的村“两委”成员只能报考桂平市的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不能报考平南县的同类职位。
16.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职位计划表》中,对学历要求有两种表述。一是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本科”;二是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如“专科以上”、“本科以上”
(1)报考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要以所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学历人员不能报考限定低学历要求的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10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2年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考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专业为“法学”,则张三不能报考该职位(张三的最高学历已为本科)。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同理。
(2)报考不限定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者所获得的学历须符合招考职位最低学历要求。高学历报考者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职位。比如,考生张三2010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2012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考职位要求学历为“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则张三可以用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该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博士研究生以上”的同理。
学位条件同理。
17.填写报名信息时“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对应?
必须对应。报考人员填写的学历(位)与专业必须在同一个层次(即同一个学历(位)证书上的专业)。如,考生张三2010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2012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名时,如果张三学历填写为“专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社会学”;如果学历填写为“本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法学”。
18.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
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且入伍并退役的人员。即报名前,同时具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19.大学生退役士兵能否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的职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既可以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也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士兵的职位。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必须是2016年应届毕业或2014、2015年毕业未就业,且需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20.如何理解生源地和常住户口?
“生源地”指考生报考大中专院校时其户籍所在地。没有报考大中专院校时户籍所在地的信息时,如报考者为高校毕业生的,一般从考生的中学经历来判断,如果其所在中学为外省的,一般可以判断其生源地为外省。
“常住户口”指的是在常住居住地落户的户籍人员的户口。包括从外省迁移到广西的户口。如外省人员到广西就读并把户口迁入所在学校、正式落户的,其常住户口则为广西。
二、关于报考的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考时间
本次考试共组织两次网上报名。第一次是在3月21日—25日(笔试前)将所有的录用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报名;第二次是在5月18日—19日(面试前),拿出部分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2.什么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
(2)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3)第一批没有参加选调生职位报名的不能参加第二批选调生职位报名。
此外,原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3.报考的基本步骤
报考流程图如下:
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有关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考录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专题信息”中查阅。
(2)网上报名
①登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前,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进行报名填表。
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保存成功后须记下报名序号,以便在以后再次登录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③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填写核对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按钮。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同时提交招录单位审核。
④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提交基本信息后,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⑤上传照片。与往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上传照片不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方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专题信息”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经过“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证件照上传。报考人员如果不上传照片,则无法进行缴纳考试费用操作。
⑥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3月26日8:30至3月29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在线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选调生职位”和村(社区)“两委”报考人员不用缴纳费用。
三、关于报考
1.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公考或选调生中的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尚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考生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包括因报名信息不全,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的情形)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只有在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且本人已缴费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2.关于报考技术
(1)忘记报名系统密码怎么办?
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找回密码”选项,输入相关信息找密码,仍不能找回密码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桂春路9号5楼509室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办理密码找回手续。
(2)姓名中有生僻字输入不上怎么办?
可以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如果不到所需汉字请用同音字加中括号代替。示例:如姓名为王晓[沛],代表沛为生僻字,其写法是草字头下面一个北京的北字。
(3)填表时,有些展开选择项(如民族、学历等项)展开、选择不了,不能打印报名表,打印不出照片,不能进入缴费支付页面等怎么办?
检查电脑网络是否正常,关闭电脑中的拦截软件,使用IE7以上的浏览器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或者更换使用电脑。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填表报名的,建议每填表报名完成1人后,都要将所有浏览器页面全部关掉,重新打开浏览器进行另外人员填表报名,以防姓名等信息相互串联。
(4)怎么确认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传照片并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选调生”和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免收笔试考试费,上传照片即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关于缴费
1.缴费方式有哪些?
本次考试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系统支持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2.报考人员需持有上述某一家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账号方可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3.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用程序
第一步:资格审核通过并上传照片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在线支付系统,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第二步:支付成功后,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查看支付结果。
第三步: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不需进行现场确认或提交材料。
4.相关说明
(1)注意事项
①在线支付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缴费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②请使用IE浏览器到网银页面付款;
③支付平台提示支付成功后,用户需要点击“返回商户”按钮;
④在网银支付过程中请不要关闭浏览器,待支付完成以后出现提示信息方可关闭。
(2)网上银行在线缴纳考试费常见问题处置
①付款提示失败,却又扣款了该怎么办?
由于您的支付信息银行没有即时传输给广西人事考试院或者其他因素,造成支付后银行提示失败却又扣了款,我们感到非常抱歉。我们会在第2个工作日进行对帐,确认您的划款后,您可以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中的“信息查看”得到确认。
②付款成功,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却没有确认付款信息该怎么办?
由于信息即时传输故障或者其他因素,报名系统确认信息没有即时更新付费状态,请耐心等待,系统会在1至2个工作日内再次更新。
(3)重复多次付款该怎么办?
由于您的支付信息银行没有即时传输给考试报名系统或者其他因素,造成银行重复扣款,我们感到非常抱歉。我们会在第2个工作日进行对帐,确认您的划款后,重复支付款项会直接在考试报名系统记录。待广西人事考试院统计后统一退款到原支付账户上。
(4)同一个网上银行帐户可以为多名报考人员缴费。
(5)关于报考人员登录密码和安全性
①报考人员有妥善保管其登录密码的义务,因报考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安全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②报考人员若发现任何程序问题或安全漏洞情况,请立即通知广西人事考试院。
③报考人员用于银行支付的密码系由银行提供,应属于报考人员本人知晓,广西人事考试院无权获知,亦不对其银行密码安全承担任何责任。
5.如何知道个人已缴费成功?
一般来说,一旦您通过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成功,系统会立即提示您缴费成功。如您还想再次查询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中查询。
6.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4月22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材料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证原件。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至31日((8:00—12:00;14:30-17:30)。
五、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或提交修改信息成功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无审查结果的,报考人员可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或向同级公考主管部门反映。
招录机关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计划表》中的“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栏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1)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阶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资料。
(2)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以后,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报名登记表》有何要求?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登记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或传真件供招录机关面试资格审查使用;在面试前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七、关于笔试、面试
1.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成绩栏中,标注为“-1”的,表示缺考,成绩为零分;标注为“-2”的,表示考试违纪,成绩为零分。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无人为差错,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2.考生如何了解是否进入面试范围?何时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可在报考职位所在市规定的网站上查询;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报考人员要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接收面试实施机关的通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前
3.面试考官如何选派?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考官由市级公考主管部门统一选派,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要达到5人以上。
4.面试时考生可否透露个人信息?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八、关于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哪些部门在体检中执行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复检的时间和项目有何规定?
根据国考局、卫生部的规定,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体能测评的项目有哪些?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共三项,其中,男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5.是否所有的体能测评项目都可以复测?
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
九.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1.《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评卷中,对被国家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十、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考局:0771-586644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771-5898505
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1日(8:00—12:00;14:30-17:30)。
第二章 考务安排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提交完成,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1)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姓名不可以自行修改,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其他信息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或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2)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更改信息,考生可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于3月31日前向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可更改姓名中的个别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2.考试前遗失了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771—5505211
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1日(8:00—12:00;14:30-17:30)。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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