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共15个岗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2016年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通过开发区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qzgq.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应届毕业生推荐表,于2016年3月23日—2016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邮箱(qzg3883286@163.com)。
(二)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地点分别设在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高校招聘现场。参加面试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证明个人能力、特长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1.学校现场面试。通过网上报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通知到相关高校招聘现场面试。
2.开发区现场面试。通过网上报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择选部分优秀毕业生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参照开发区单位差旅费标准给予补助,开发区负责面试期间的食宿安排。
(三)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科目按国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设置,由考生自行体检并提供 “三甲”以上医院的合法体检报告。
(四)确定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开发区工管委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身份及待遇
1.身份:聘用人员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与公考、事业编制人员一起参加开发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设置岗位的竞聘上岗。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招聘考试。
2.待遇:(1)未参加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聘用人员月薪标准为:试用期间,学士学位的本科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3500元/月;试用期满,学士学位的本科生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0元/月。对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人才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薪酬。(2)参加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开发区人事改革后所竞聘岗位标准发放。(3)聘用人员按开发区在职人员安排食宿。(4)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五、不尽事宜,请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3883286。联系人:王远少 13471753265、赵炳栋 18207872766。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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