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笔试成绩合格(备选)
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公考的公告
根据年《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考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2〕17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65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决定组织开展从2015年公开遴选公考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公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参加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笔试考试,且成绩在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即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
(二)符合《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从2015年公开遴选公考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公考公告》职位计划表中明确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参加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公考笔试面试已公示的拟遴选人员;
2.参加2015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公考但放弃遴选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资格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考构成有规定回避关系情形的遴选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投资促进网(www.gxipn.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从2015年公开遴选公考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公考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表提交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5月5日。
报名表提交方式:传真、邮寄、直接送达等(邮寄截止日期为5月5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表接收地址: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人事处(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702室,邮编:530022)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2.核对笔试成绩;3.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5日至15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遴选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1:3的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资格审查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将通过手机短信以及网上或书面等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报名表;4.户口簿;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
因出现报名人员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使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取消遴选计划。
确定面试人选时间:2016年5月20日前。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5月21日至30日。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和接收地址与报名表的提交方式和接收地址相同。
三、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确定后,将以面试公告形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16年6月 日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将及时通知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公告》规定进行。
(三)面试实施
面试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具体实施。面试具体形式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严格考生抽签制度,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照有关规定选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录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由于面试公告发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只有1:1职位的,其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四、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手续等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考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2〕17号)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遴选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提出书面申请。
拟遴选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体检、公示时间:2016年 月底前。
五、考风考纪
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人事处 0771-5852217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从2015年公开遴选公考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公考职位表.docx
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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