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涉及财政全额拨款的乡镇事业单位共10个岗位10人(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大学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至1998年4月 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8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发布网址: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www.fcgsrc.com.cn)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
(三)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4日(两天)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团结西路中国石化加油站对面往西30米)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70—8512384。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此次招聘收考试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考岗位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方能进入考试程序。对确定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考试费。
六、考试
根据自治区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因此,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开展面试。
具体面试地点和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布,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考官共7人,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面试全过程实行监督。
七、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考核、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考核
考核成立工作小组,从组织、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十、其他事项
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
附:2016年上思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上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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