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资格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政协办公室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办公室文秘岗位(3人)
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遵循高学历优先原则),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年龄为18周年以上,30岁以下(1986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5月16日;以上时间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推荐表、近期个人生活照一张。
②报名时请应聘者携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核,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
①可直接将报名材料和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发送到以下邮箱,并打电话确认。邮箱:hczx2306888@126.com,电话:0778 2305692。
②可直接携报名表到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大楼13楼1315室(报名联系人:唐菲)。
所需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未提供材料原件审核验证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面试由河池市政协办公室组织。
六、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总分6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知识等。
2.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排名,在河池市政协办公室办公区域公布。
(二)面试(总分40分)
1.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电脑打字能力等。
3.面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市政协办公室工作区域内公布。
5.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抽调考官库有关考官组成。
七、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能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体检、公示与聘用
1.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聘用管理
实行临时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十、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聘用后待遇相同。工资福利待遇为:1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附件: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资格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政协办公室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办公室文秘岗位(3人)
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遵循高学历优先原则),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年龄为18周年以上,30岁以下(1986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5月16日;以上时间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推荐表、近期个人生活照一张。
②报名时请应聘者携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核,留存复印件。
3.报名方式:
①可直接将报名材料和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发送到以下邮箱,并打电话确认。邮箱:hczx2306888@126.com,电话:0778 2305692。
②可直接携报名表到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大楼13楼1315室(报名联系人:唐菲)。
所需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未提供材料原件审核验证的视为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面试由河池市政协办公室组织。
六、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总分60分)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知识等。
2.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排名,在河池市政协办公室办公区域公布。
(二)面试(总分40分)
1.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电脑打字能力等。
3.面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市政协办公室工作区域内公布。
5.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抽调考官库有关考官组成。
七、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体能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体检、公示与聘用
1.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聘用管理
实行临时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十、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聘用后待遇相同。工资福利待遇为:1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附件: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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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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