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申蔚竹等208名考生为桂林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6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8∶00。
(二)报送材料内容
请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 属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2. 属国(境)外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4.《报名登记表》须考生亲笔签名确认,报名时有填写不完整的,要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
(三)报送材料方式
所需资格审查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936室公考管理科
邮政编码:541100
联系电话:0773-2825516、0773-2856219(传真)
未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市委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本通告发布后,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生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6月8日前在桂林党建网(网址:http∶//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
(二)达到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选调生职位报考人员(不含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和放弃第一批面试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选调生和公考第二批职位报名;非选调生职位报考人员,不能参加选调生第二批职位报名。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桂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附件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模板)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96674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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