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非免笔试岗位存在考试违纪或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人选。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区、开发区或招聘单位进行通知)。
报考免笔试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同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1、2)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直属学校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安排专人负责复审。
各县区、开发区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县区、开发区招聘岗位面试资格审核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3、4)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7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关于面试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2、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由别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4、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各县区、开发区、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分别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进入面试考生。
附件:
1.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笔试岗位)附件1.xls
2.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免笔试岗位)附件2.xls
3.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xls
4.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xls
南宁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
【分校联系方式】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96674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志公官网:http://www.zgoog.com
志公论坛:http://bbs.zgoo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