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在核准同意开考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对以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需由本人出具书面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则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供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的地点
1.报考防城港市直属学校的,到各报考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70-2883827。
2.报考县(市、区)学校的:
(1)防城区:防城区教育局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厅(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80号),联系电话:0770-3253530。
(2)港口区:港口区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01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内),联系电话:0770-2290119。
三、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证明,学校证明中应当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是否具备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条件等)、教师资格证(已受理认定但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通过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平台下载打印并签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任教年限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考核体检环节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2016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笔试岗位)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6年6月6日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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