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新倩等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7:20报到,7:30开始复审验证。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南宁市建宁路6号,广西妇产医院对面)。可乘20、28、42、43、74、82、83、90路公交车至厢竹大道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样式见附2);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七楼多功能厅(南宁市建宁路6号,广西妇产医院对面)。可乘20、28、42、43、74、82、83、90路公交车至厢竹大道北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6月19日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考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葵,13878100946。
附:
1.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人员名单.doc
自治区统计局
志公教育各分部电话:
南宁分部: 0771-2094277 桂林分部: 0773-2899676 百色分部: 0776-2517997
柳州分部: 0772-2896674 玉林分部: 0775-2294260 河池分部: 0778-2788680
钦州分部: 0777-3898366 梧州分部: 0774-3833980 贺州分部: 0774-5288860
贵港分部: 0775-4551236 崇左分部: 0771-7981688 北海分部: 0779-2029270
来宾分部: 0772-4226344 防城分部: 0770-2825180 电商部: 400-007-2332